|簡體中文

比思論壇

 找回密碼
 按這成為會員
搜索



查看: 2458|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灵异事件:揭示日本1977年的巨型海怪腐尸事件

[複製鏈接]

36

主題

0

好友

543

積分

中學生

Rank: 3Rank: 3

  • TA的每日心情

    2024-11-2 11:01
  • 簽到天數: 22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推廣值
    0
    貢獻值
    2
    金錢
    1720
    威望
    543
    主題
    36
    樓主
    發表於 2021-9-13 18:02:22

            就在1977年,日本的“瑞弹丸”号远洋拖网船,在新西兰克拉斯特彻奇市以东50多公里的海面上捕鱼,没有想到却有意外收获,竟然是一具怪兽的尸体,之前人们从未见过如此怪物!

      尽管已经开始腐烂,但整个躯体却保存得很完整,可以清楚地看到它有一个长长的脖子,小小的脑袋,很大很大的肚子(腹部已空,五脏俱无),而且长着4 个很大的鳍。

      用卷尺测定的结果表明,怪兽身长大约10米, 颈长1.5米, 尾部长2米,重量约2吨,估计已死去一个月(事后经研究分析,认为已死半年到1年之久)

      当船员们把沉到海下300米处的网拉上来时,一只意想不到的庞然大物呼的一下和网一起被拉了上来。网里是一具从来没有见过的怪兽的尸体。

      它既不是鱼类,也不像是海龟,在海上捕鱼多年的船员谁也不认识它。大家发出了惊奇的议论:“这和尼斯湖里的蛇颈龙不是一样吗?”“是尼斯湖的怪兽——尼西吧?”。

      闻讯赶来的船长,见大家在欣赏一具腐臭的怪物,大发雷霆,他担心自己船舱里的鱼受到损失,命令船员们立即把它丢到海里去!幸好,随船有位矢野道彦先生,觉得这个发现不寻常,在怪兽抛下大海之前,拍摄了几张照片并做了相关记录。

      消息传到日本,顿时轰动全国,尤其是[color=rgb(0, 0, 0) !important]动物学家、古生物学家们更是兴奋,他们看了照片,进行了分析,认为:“这不像是鱼类,一定是非常珍贵的动物。”“非常惊人呀!这是不次于发现矛尾鱼那样的世纪性的大发现。”“本世纪最大的发现——活着的蛇颈龙”。

      消息也立刻传遍了全世界,各国报刊都很快转载了照片,发了消息。这件事引起各国着名生物学家极大的兴趣和关注,他们都对此发表了感想和谈话。

      把怪兽尸体又抛回大海这件事,引发了人们深深的遗憾和强烈的谴责。尤其是日本的一些生物学家,对此举简直气愤得“怒发冲冠”,他们指责船长无知、愚蠢。

      日本生物学权威鹿间时夫教授说:“怎么也不该扔掉,看来日本的教育太差了,才会发生这样的事。为了2亿日元的商品,竟然把国宝扔掉,简直是国际上的大笑话。

      尽管大洋渔业公司立刻命令在新西兰海域的所有渔船,奔赴现场,重新捕捞怪兽尸体,甚至包括前苏联和美国在内的一些国家的船只,也闻讯赶往现场进行捕捞。

      但由于消息发表之日与丢弃怪物之日已相隔3个月,虽然他们想尽了各种办法寻找它,然而在茫茫的大海里,谁也没能再把它打捞上来。人类可能认识一种新动物的最好机会,就这样遗憾地错过了。



      草图左上方写着:“10时40分吊起,尼西(即尼斯湖里的怪兽)拍了照片。”这是矢野先生当时的记录,他根据现场的观测和大致的测量,画下了这幅草图。

      怪兽骨骼长10米,头和颈部长约2米,其中头部45厘米,颈的骨骼粗20厘米, 尾部长2米,根部粗12厘米,尾端部粗3厘米,身体部分长约6.05米。据他说,骨骼属软骨。

      它到底是什么?科学家们至今对此还是争论不休,众说纷坛。

      从1977年报道这一消息后,这场争论大体上经历了这样一个过程:蛇颈龙说一鲨鱼说一爬虫类动物说一不认识的动物说。

      我们简要叙述各派假说的论据:最初,有认为它是鲸鱼、鲨鱼的,也有说是海豹、海龟的;但是这几种猜测,依照留下的3个证据都被一一否认了:鲸鱼的颈骨比怪兽短;鲨鱼的脂肪藏在肝脏里,而怪兽则在表层;茄薇信 jrggs8看更多[color=rgb(0, 0, 0) !important]灵异事件,最大的海豹长5米一6米,最大的海龟长2 米,这比10米长的怪兽要小得多,并且骨骼也不同。

      现在焦点是人们怀疑它是7千万年前便已绝灭了的蛇颈龙的子孙。其中一个主要的依据,是它有那样长的颈。

      围绕着它的长脖子,人们争论不休,许多学者欣喜地宣布:它是“活着的蛇颈龙”。日本横滨国立大学的鹿间时夫教授认为:“从照片上看,仅限于爬行类,然而可以考虑太古生息过的蛇颈龙,可以说是发现了名副其实的活着的化石。”

      日本国立科学博物馆古生物第三研究室小岛郁生也说:“从照片看来,似乎是蛇颈龙后裔。蛇颈龙有两种,一种是头小颈长,一种是头稍大颈短;这似乎是颈短的一种……"法国自然博物副馆长包雪女士以及一些新西兰生物学家等都同意这种说法。

      的确,怪兽与蛇颈龙有着极其相似的地方。人们以怪兽骨骼图与蛇颈龙的化石骨骼做了比较,无论是整个骨架结构,或者局部的鳍、尾、颈,都与之相似。

      特别应该指出矢野的怪兽骨骼图是根据他的目测和推测画的,并不完全准确,但其结构与短颈蛇颈龙如此相像,不能不说这种蛇颈龙说是有一定根据的。

      蛇颈龙是生存于佛罗纪后期至白里纪时期的一种海洋爬行动物,它的细脖子很长。与它外形相似的陆上蜥脚类恐龙,最初也有着细长脖子,但是发展到佛罗纪后期,这种细长颈的恐龙逐渐消亡,代之而起的是白垩纪早期的素食龙(如肿头龙、沧龙等),颈部都比较短了。

      蛇颈龙也向颈短的方向发展,如果是这样,日本发现的这头怪兽也可以说是更进化了一些吧?于是报上宣布:“这是本世纪的最大的发现!” 但是不久,对那一把唯一的物证——怪物须条,东京水产大学进行了蛋白质的分析,发现它的成分酷似鲨鱼的鳍须,于是报纸、新闻又转向鲨鱼说,一时间“巨鲨”、“一种未见过的鲨鱼”的说法又充满了报纸。

      此时,英、美一些国家的生物学家也持此观点。 英国伦敦自然史博物馆的奥韦恩·惠勒说:“这个猎获物大概是鲨鱼,以前在世界各海滨附近曾发现许多别的怪物,结果弄清楚后,都是死鲨鱼。

      鲨鱼是一类软骨鱼。它们没有硬骨架。当鲨鱼死后,尸体逐渐腐烂时,头部和鳃部先从躯体脱垂,这样就形成一个细长的'颈',末端像个小小的头。
      许多日本渔民,甚至更为内行的人都被类似蛇颈龙的形状所愚弄……”这种说法似乎很有道理,而且一时间许多持有蛇颈龙说法的人也都放弃了自己原来的主张。怪兽等于鲨鱼,仿佛已成定论。

      但是,经过再次测试须条,又不能肯定它是鲨鱼了,加上一部分学者坚持爬虫说,鲨鱼说又开始动摇。 的确,根据科学家和日本记者的现场调查,提出了种种否定它是鲨鱼的根据:

      其一,鲨鱼的肉是白的,姥鲛的肉是粉红色的,而怪兽则是赤红的。

      其二,当“瑞弹丸”船员们把它捞上来时,现场没有一个人怀疑它是鲨鱼,为什么呢?记者调查了这个问题。原来鲨鱼没有排尿器,体内积蓄的尿是利用海水的浸透压力,从全身排出的;因此,鲨鱼的肉有一种尿特有的臭味,有经验的渔民都会闻出来。“瑞弹九”的渔民们正是由于这一而否定了它是鲨鱼。

      其三,如果真是鲨鱼,那么具有软骨架的鲨鱼,在死了半年之后,是绝对不会被起重机吊起来的。因为尸体开始腐烂,软骨也开始腐烂,尸体的软骨架绝对经受不住大约两吨的自重。对此,许多鱼类学权威都认为这是否定鲨鱼说的一个重要论据。

      其四,怪兽有较厚的脂肪层,包裹在全身的肌肉上,而鲨鱼只在肝脏里才有脂肪。

      于是,从鲨鱼说又转回到爬行类动物说。证明怪兽可能是爬行类动物还有一个重要的论据,即怪兽的头部呈三角形,这是爬行类独具的特点,日本着名科学漫画家石森章太郎根据骨骼草图,画了一幅怪兽复原图,如果照此图来看,它可真像一个爬虫类动物了。

      1977年9月1日和19日,在日本东京召开了两次有关怪兽身份问题的学术讨论会,参加会议的人有鱼类、化石、鲸鱼、古生物学、比较解剖学、生物化学、血清等方面的学者共19人。

      他们研究了照片、草图和鳍须的组织切片,进行了认真地讨论,写出了9篇论文。综合两次座谈会的讨论意见,会议主持人、东京水产大学校长佐木忠义于同年12月15日下午向报界发表了日本学术界的研究结论:

      (1)从怪兽鳍端须条的化学成分来看,得不出是鲨鱼的结论;

      (2)从怪兽的两对腹鳍、长身体、长尾巴以及身体表面都是脂肪等特点来看,是和迄今已知的鱼类完全不同的一种动物;

      (3)在分类学上,很可能是代表着全新的一种人类未认识的动物(海栖爬虫类?)。

      现在,人们都盼望在南纬43度53分,东经173 度48分曾经打捞上怪兽尸体的地方,有一天会再现怪兽的踪影。或许它正是人们所期待的史前爬行动物。

      据《泰晤士报》6日报道,英国古生物学家尼尔·克拉克博士在经过数年的研究和调查后,宣称他已解开了“尼斯湖怪”之谜。他说,湖中根本就没有什么水怪,只不过是在里面休憩的大象!此言一出,全英国为之震惊。


    重要聲明: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比思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論壇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比思論壇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

    手機版| 廣告聯繫

    GMT+8, 2024-12-24 06:07 , Processed in 0.029251 second(s), 20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頂部